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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

泉州市老区建设促进会章程(第二章)

发布时间:2012-10-26  来源:  阅读5474次

第二章   业 务 范 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老区的光荣革命史和老区人民对革命斗争的重要贡献;宣传老区人民弘扬革命传统,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典型;宣传党和政府支持老区加快发展的方针政策;宣传做好老区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深入老区调查研究,反映老区人民的意见和要求,为老区工作建言献策;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促进老区优先、适当倾斜政策的落实;

(四)为老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实事,谋思路,提供咨询服务;贯彻科教兴农方针,发展老区现代农业,协助推广新技术、新经验,提供信息交流;协助开展职业培训,助学兴教,培养农村实用人才;

(五)牵线搭桥,为老区引进项目、资金、技术和人才;

(六)加强与各地老促会联系,交流经验,共同促进老区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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