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荣洲副市长在全市贯彻实施《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3年12月13日)
同志们: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座谈会,主要目的是更好地贯彻实施《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对接国家发改委即将出台的《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推动我市老区工作实现跨越发展。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今天的座谈会,会前市民政局(老区办)、老促会与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检视近年来全市老区工作的成效和存在问题,就如何借助贯彻《条例》、借助国家发改委明确将安南永德四县(市)比照原中央苏区列入国家层面发展规划并给予政策倾斜的有利时机,就下一阶段我市革命老区的发展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刚才,市人大常委会洪泽生副主任就如何宣传贯彻《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孙增幅会长作了重要讲话。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府、市老建委,向市人大常委会长期以来对老区工作支持和关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市老促会、安南永德四个县(市)以及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发改委、民政局、老区办等部门在申报材料准备、收集史料、向上沟通衔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的同志们致以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如何贯彻今天会议精神,再谈三点意见:
一、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依据,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始终坚持对革命老区建设发展工作高看一眼,抓在手上,放在心上
近年来,市老建委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上对老区工作要求,在资金筹措、项目安排方面充分体现老区优先原则,实实在在为老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促进我市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别是市农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委等有关部门,积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把扶持老区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发改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老区扶持资金超7亿元;民政部门在项目、经费各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在统筹协调全市老区工作上作出了应有贡献;各级财政部门在经费保障、政策兑现等方面积极有为,主动对接,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交通部门优先安排老区交通建设,2013年补助全市老区道路建设资金1500万多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充分发挥老建委、老促会的职能,先后出台了扶持老区发展的具体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可以说各县(市、区)都有符合老区发展实际的具体措施。比如,晋江市主要领导每年均主持召开老区村现场办公会议,安排补助资金300万元。又如,惠安县连续三年在每个老区村建立县直部门联系挂钩帮扶机制,为老区工作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受历史原因和客观条件制约,我市老区在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老区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农民人均收入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因灾致贫、因病致贫现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二是老区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个别老区村村财薄弱,制约了老区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三是老区村基础设施欠账较多,个别老区村虽然基本实现“五通”,但只停留于简单、粗放式的开通村道;四是市、县两级老区部门专项经费偏少。
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条例》的要求,“想老区人民所想,急老区人民所急”,对老区人民厚爱一层,对老区工作高看一眼,在支持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给予更多、更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政策倾斜。对欠发达的革命老区县(市、区)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给予优先保障。特别是要把老区的新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优先安排。要继续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措施具体,在专项建设规划、专项资金安排和专项工作中对老区村建设有所倾斜,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为老区的建设发展多出利好政策和优待措施。
二、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指引,始终不遗余力地致力于革命老区建设发展,同心协力加快全市老区全方位发展步伐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按照《条例》要求,将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把加快革命老区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使我市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全市小康社会进程同步发展,让老区人民共享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一要加大革命老区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市财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多实施、捆绑一些资金集中使用。应优先安排老区工作经费、“五老”定补经费、医疗补助经费,足额配套中央、省老区扶贫资金,为老区建设发展工作提供重要保障。各县(市、区)要适当安排部分老区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重点解决老区发展中一些紧迫性的困难。各级老区、财政部门要对我市革命旧址、革命遗址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安排用于革命旧址、革命遗址的修缮、保护专项经费,想方设法继续把这些革命史迹保护好、建设好。民政、发改、交通等各市直有关部门要在经费安排上对老区村建设给予倾斜。二要加大《条例》的政策宣传引导力度。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宣传我市革命老区的历史功绩、发展成果,宣传党和政府对老区工作的重视和加快老区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以及尽快解决老区发展存在问题的工作成效与各有关县(市、区)的成功经验。要提高老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弘扬革命老区精神,推动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形成全社会认识老区、关心老区、促进老区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紧抓安南永德四县(市)纳入中央苏区发展规划的良好契机,促进全市老区工作实现新跨越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老区工作,尤其是安南永德等四县(市)申报原中央苏区工作。2010年启动申苏工作以来,市委黄少萍书记、市政府郑新聪市长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有关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应持续跟进,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争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能尽可能多地纳入国家大盘。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赴京到中央有关部委汇报沟通,争取支持。今年7月份,中央党史研究室明确提出,将安溪县、南安市、永春县、德化县视同中央苏区考虑,纳入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范围。近期,国家发改委在《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中,明确将安南永德等四县(市)的有关项目列入国家层面发展规划中,安排了安南永德四县(市)近20个建设项目政策支持,涵盖现代产业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多个领域。可以说我市申苏认定工作已取得关键性突破,虽然现在还不能认定我市的四个县(市)属于原中央苏区,但中央有关部门认为,可以先实行原中央的某些政策,比照西部地区的政策扶持与优待。各级各有关部门尤其是这四个县(市)的同志务必要抓住这一契机,结合贯彻《条例》工作,切实加大老区工作力度。市县两级要联动互动,全力以赴,持续跟进,加快策划、梳理、储备一些辐射能力大、产业带动性强、符合《规划》投向、能使多个县(市、区)共同受益的“抱团”或“捆绑”项目,力争有更多泉州项目纳入国家、省上规划大盘。
(一)要协同协力谋划,实现与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无缝对接。市发改委、老区办要牵头做好跟踪对接工作,安南永德四县(市)要强化主体意识,盯紧各自属地项目,抓紧向上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和政策优待,深化推动项目建设。一要加快老区小城镇建设步伐。要抓紧对照《规划》小城镇建设目标,着重确定安溪龙门镇、南安水头镇、永春五里街镇、南安洪濑镇、德化水口镇等小城镇发展方向和下一阶段工作重点,策划、梳理、筛选、生成项目,先行先试,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争取率先打造出老区建设发展特色“小城市”。二要推动老区特色产业优化升级。要以优势资源为基础,积极发展关联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安溪县要着力发展茶产业,大力提升茶叶品质,建设一批生态茶园,争取把安溪县铁观音茶业建设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南安市要加大力度培育绿色节能照明产业基地,促进产业集聚,加速产业链延伸,加快核心技术创新。永春县要持续提升铅锌矿开采和深加工水平,进一步提高永春老醋产品品质,强化产业配套和专业化市场建设,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德化县要深化推进陶瓷产业优化升级,打造德化金矿等有色金属特色产业链,运用好戴云山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精品旅游项目。其它县(市、区)要借助安南永德四县(市)申苏的成功经验,发挥各自优势、特色,争取将更多的项目挤入国家、省上规划大盘。
(二)市直有关部门要主动对位,着眼当前,谋划明年,提前布局,把老区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任务抓落实。发改部门要根据《规划》中关于“闽东南组团”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重点关注县域经济发展和重点小城镇建设,提升县城工业园区发展水平,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产业群,争取我市有更多的乡镇纳入《规划》中重点培育的小城镇。农村工作部门要加大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等工程投入力度,加快改善贫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开展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创新支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引导民间组织和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抓好美丽乡村建设。教育部门要推进老区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和标准化、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扶持办好职业院校,打造职业培训实训基地,扶持安溪茶学院、德化陶瓷学院等专业院校的优势特色学科建设。人社部门要大力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和小微企业,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规范发展中介服务,有序组织劳动力输出。完善统筹城乡和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交通部门要衔接《规划》中的铁路、公路建设项目,完善区域内公路网络,积极推进通县二级公路建设和红色旅游景区公路建设。加快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建设,提高运输集散能力。衔接对我市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县(市、区)交通运输项目补助标准。农业部门要着力发展茶产业,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渔业、设施农业,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升农副产品转化率,加强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林业部门要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列入国家生态补偿试点范围,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加大防护林、公益林建设和森林管护投入力度,大力推进中幼龄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支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水利、国土部门要实施城镇防洪排涝、江河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立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加快推进安溪白濑、德化彭村等重点水利枢纽建设,提高中心城市、县城和重点乡镇防洪排涝能力和供水保障能力。文化部门要支持市县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及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及社区文化室、农家书屋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传统街区保护,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传统村落、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卫生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老区县(市)建设专业特色医院,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投入。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旅游、党史部门要实施革命遗址保护规划,加大革命遗址保护和修缮力度。培育一批红色旅游项目和旅游名镇。
同志们,革命老区建设发展离不开大家的重视和支持。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会后要抓紧传达、贯彻今天座谈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对接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创新方法方式,扎实推动老区工作上新的台阶。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定期检视、评估老区工作落实情况。希望市民政局(老区办)、老促会一如既往地多做促进工作,与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抓住老区发展的良好机遇,推动全市革命老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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